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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山表参道町协会章程

【第一章通则】

・ 第 1 条 协会称为青山表参道镇协会,在南青山 5-1-7 设有办事处。
・第 2 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促进会员之间的相互友谊,促进共同福利,建设一个明亮清洁的城镇。
・第 3 条 本会为实现前条的目的,将实施以下项目。
1. 关于防止犯罪、防火、交通的事情。
1. 卫生、卫星、清洁。
1、祝贺、表彰、吊唁、灾区探访。
1. 关于青少年的培养。
1.除此之外,与联合福利促进和公关组织有关的事项。
一、与好邻居联系有关的事项。
1. 为实现上述各项目中的Sotokai目标而认为必要的业务。
・第 4 条 本协会的会员是南青山三丁目、南青山四丁目、北青山三丁目、南青山五丁目的一部分的居民和企业。
・第4-2条
超出本会范围并同意本会宗旨的法人机构,也可以通过决议加入董事会作为支持会员。
・第 5 条协会会费为每单位每月 500 日元或以上(法人为 5 日元或以上),建筑物、公寓和公寓等公寓应根据家庭的数量和规模单独确定。

【第2章军官】

・第6条

以下官员将被任命为协会。

1、主席:1人

1.副主席:一些人

1、常任理事:若干(总经理、大区经理)

1.导演:有些人

1.组长:一些人

1、审核员:2人

・第7条

总统代表社会,管理事务。

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,若董事长发生意外,由董事长代为行事,附表分部负责的常务董事在董事长的指导下执行例会。那位主席。

审计师对一般事务和会计进行审计,并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审计结果。

・第8条

董事长和审计师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。

副主席和区长由主席任命。

​ ・第9条

官员的任期为两年。但是,重新任命并没有受到阻碍。因替补而任职的人员任期为前任的前任机构。即使在任期结束后,官员仍将继续履行职责,直到确定继任者为止。

・第10条

董事长可委托名誉董事长顾问及股东大会顾问。 ​顾问和顾问可以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。

【第三章会议】

・第11条

本会的会议为会员大会和董事会。

・第12条

股东大会分为定期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。

定期股东大会于每年 5 月召开,临时股东大会根据需要由董事长向董事会召集。

或在超过五分之一的会员要求时开放。

・第13条

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事项如下。

1. 条款变更

1. 收支预算和经营计划的确定

1. 收支预算和业务报告的证明

・第十四条

必要时召开董事会以管理事务。

・第15条

没有三分之一(包括授权书)出席的会议不能完成。

・第16条

​ 程序由大多数与会者决定(包括授权书)。

【第四章机制】

・第十七条

设立下列部门,办理第三条规定的业务。
一、总务部 一、会计部

1. 安保部

1.消防防灾部门

一、交通部

一、环境部

1. 节日俱乐部

1. 福利部

一、女装部

一、青年俱乐部

1、公关部

・第十八条

为执行前条规定之业务,由会长从干部中指定一名主管经理及一名副经理。

执行本协议所需的详细规则将由理事会常任理事国决定。如遇紧急情况,由主席决定。

【第5章会计】

・ 第十九条 本会的费用由会费、捐款及其他收入支付。
・ 第 20 条 会计年度从每年的 4 月 1 日开始,到次年的 3 月 31 日结束。
・ 第二十一条 会长每年编制收支预算,并附于股东大会决议。
・第22条会计部门的总经理必须对理事会常任理事进行测量,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立即编制财务报表,审计审计师,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。
・第23条会员可以自由浏览会计账簿等。
・当附属会员及其配偶死亡时,将发送供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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